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黑土地保护,夯实粮食产能根基,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一体化综合施策为重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工作思路。明确了坚持保护优先、用养结合,坚持科技创新、技术支撑,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机制创新、示范引领和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5项工作原则。
在目标任务部分,明确了2021年和到2025年39个黑土地保护重点县具体工作目标,并进行了具体任务分解。2021年,建设黑土高标准农田582万亩以上,实施免耕少耕秸秆覆盖还田、秸秆碎混和翻埋(压)还田等保护性耕作面积达到5600万亩。到2025年,建设黑土高标准农田累计达到2800万亩,治理长度大于100米的大中型侵蚀沟累计达到2520条,免耕少耕秸秆覆盖还田、秸秆碎混和翻埋(压)还田等保护性耕作累计达到2.8亿亩次;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增加1克/千克以上,力争增加1.5克/千克;旱田平地耕作层平均达到30厘米以上,坡耕地、风沙干旱区耕作层平均达到25厘米以上,水田耕作层达到20-25厘米,有效遏制黑土耕地退化趋势,基本构建形成持续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的长效机制。
《实施方案》强调了5方面15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实行治理坡耕地、治理侵蚀沟、防治土壤风蚀“三治”结合,防治黑土耕地水土流失。
二是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推进农田灌排体系建设、推进田块整治建设、推进田间道路建设“三建”同步,巩固提升“两区”综合生产能力。
三是加强耕地质量提升,分类推行实施耕地深松轮作、实施保护性耕作、实施有机肥还田“三个实施”,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和基础地力。
四是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深入开展节约化肥投入、节约农药使用、节约利用水资源“三节”,推动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
五是加强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实施建立黑土耕地监测网点、建立黑土耕地保护监测体系、建立实施效果评价制度“三个建立”,加强黑土耕地质量变化规律研究和监测评价工作。
此外,为明确分区保护的技术路径,《实施方案》根据地形特征、自然条件、土壤类型、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农业生产实际等因素,将黑土耕地划分为平原旱田、坡耕地、风沙干旱、水田等4个类型区,以培育增肥、保育培肥、固土保肥、改良培肥等为主攻方向,落实关键技术,实行分区保护治理。
《实施方案》要求,要从规划引领、政策统筹、科技支撑、多方协同、示范带动、依法保护6个方面构建保护利用长效机制。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五级书记抓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将相关工作纳入市(地)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市(地)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强化资金支持,统筹安排相关转移支付和预算内投资,加大黑土地保护利用投入;强化宣传培训,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黑土地保护,提高全社会黑土地保护意识。
政策文件:/hljzqc/c100117/202112/c00_80665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