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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惠玲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
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等文件
30日上午,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梁惠玲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
会议指出,省人民政府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是宪法规定的重要职责,是政府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形式。起草好《政府工作报告》,对于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提振精气神、增强发展信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上来,统一到加快建设现代化强省的使命任务上来,统一到做好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重点工作上来,进一步凝聚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思想共识,强化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起草报告的过程要成为发扬民主、科学决策的过程,通过集思广益,把建设“六个龙江”、推进“八个振兴”的各项任务和举措进一步具体化、项目化、载体化,深度契合龙江省情实际、充分体现广大人民意愿,拿出务实管用措施,更好推动明年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起草报告的过程要成为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过程,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围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听取来自基层和群众的声音,明确保障民生、增进福祉的目标任务,更好回应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期盼。
会议还讨论了《关于黑龙江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讨论稿)》等。(王彦 薛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