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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日期:2023-03-07 20:28 来源: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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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2023年3月11日进行。为了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对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前准备工作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www.neea.edu.cn)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3月6日—3月11日。并按准考证提示,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考生按《准考证》要求,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照违规舞弊处理。

        (三)自觉配合安全检查

        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实行两次安检制度,请考生自觉配合,按要求完成安全检查。手机等电子产品须处于关闭状态,并服从考点要求统一收取存放。其它与考试无关的随身物品服从考点安排妥善放置,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

        (四)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考生要当好自我健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前如有核酸或抗原结果异常的考生,请及时向所在考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备。考试期间,除身份核验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

        二、诚信考试提示

        (一)遵守考试时间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距离考试结束30分钟,考生才可交卷,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行续考。

        (二)诚信守纪考试

        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服从考点、考场工作人员的管理。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考场实行网上监控及录像,监控视频和录像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

        (三)严惩违纪作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规定。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有关考试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考试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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